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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603067):振华股份关于实施“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公告

2026-04-17 2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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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603067):振华股份关于实施“振华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公司”)股票自年3月12日至 2026年4月1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振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20元/股的130%(含130%)。根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振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振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振华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提前赎回“振华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134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100.2507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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